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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: 您好!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
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所有主机用户请按以下步骤进行备案: [
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步骤]
代为备案:如需我司代备案,请联系我们司客服Q Q:1026732672或业务联系电话:0755-29057711。
自行备案:自行备案请按如下操作
点击打开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
《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》
1.点击左边注册,填写用户资料(如下图)

2、注册成功后,登陆“报备类型”选择“ICP报备主办者”。(下图)
3.信息录入:*
注意: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并长久有效,否则禁止备案(如企业注册则主办单位名称填写企业名称,相关证件就写营业执照。如果是个人注册则“主办单位名称”“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”及姓名都应是个人姓名。地址要详细写明至多少楼多少号)
4.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,点击“添加网站”
5.网站添加完后点“提交”,然后点“ICP备案网站信息
”右边的“添加接入”
会新开一个窗口再点左下角“添加接入”(出现如下图显示):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就是你服务器代理商,
6.完成以上步骤并提交确认,备案号下发后请立即提供给我们进行登记,以确保站点不会关闭(25天左右时间)
7.将备案号提供给我们!进行登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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